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


諄言社第65期第16_良好溝通與理性說服_講師陳柏任_20161103

心得分享



今晚講師,在諄言社素有金頭腦之稱,

他除了反應快,更重要的是可以多角度思考,產生出許多令人易想不到的論點,在現今需要溝通與說服的現在,這堂課可以說非常實用。講師上課也非常特別,沒有太多理論,直接上台!!



題目是,

某大機械廠,最近零件竊案頻傳,影響交貨進度,疑似員工監守自盜,

董事會責成工廠經理稽查員工,一日某甲被抓攜帶模具出廠,

雖然某甲稱因模具壞掉,為幫公司省錢帶回家修,

但工廠經理不假情面想把他開除,而某甲極力想向董事會申訴,

如果你是某甲 or 工廠經理 or 董事會等立場,你會如何做?



某甲立場1

某甲有家小要養、得過模範勞工、人緣很好、熱心助人、協助修復設備、有長久做模具經驗。



工廠經理立場1

模具有設備組負責、攜出要通報小組長、因偷竊而虧損、隔壁工廠類似案例,經處理業績有所改善、該事件導致員工不太理主管指示。



某甲立場2

某甲有諸多貢獻,攜帶壞模具出廠,是小事,不是大犯罪,罪不至此。



工廠經理立場2

沒有制度不成方圓,與法律,公司法都不符合。



某甲立場3

壞模具,不值錢,攜出修復,不但不應罰還要獎勵。



工廠經理立場3

偷竊就是犯法。



董事會等立場

一般而言,有爭議需雙方溝通,但雙方各持己見時,不要期待對方會認同已方,這時則需有第三方公正單位,接下來我們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來看雙方的說法,

第一階段,看雙方持有的理由,所謂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通常雙方都會堅持自己的想法,大家都會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講,所以,

第二階段,看雙方提出的證據,如此才不會空口說白話,例如不是大犯罪,罪不至此,對比與法律,公司法都不符合,最後,

第三階段,看雙方所說的好處,例如免費修復,對比偷竊就是犯法。

分階段有系統表達,讓大家取得最佳共識,雖不完全滿意但可接受,是很好訓練方法。



下堂課2016/11/10 19:20 TM:一張相片的回憶;課程:透過藍光點亮你的人生,講師許惟翔,這是講師在諄言社的第一堂課,也是諄言社第一次移至4樓上課,有許多巧合,歡迎大家一起來,上課地點台北市吉林路1104(樂齡學習活動中心)



李其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