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
說話的藝術(上)


說話,說實在,誰不會說?差別只在說的好,說不好,說的有沒有藝術而已。


 


但「說話」這事也怪。雖是我們一生學習最多(比吃飯還多),行使最久,應用最廣的一件事,但很微妙地,我們卻總覺得作得不夠好,不夠精練,不夠達意。像藝術,永遠都有可改進處。


於是每個人生命裡,總可以抓出那麼一、兩個舌粲蓮花,以言語叱吒風雲的人物,讓我們暗自羨慕。


 


我就認識這麼一位朋友,是夾坐人群中便被淹沒的那種女孩。若定義「平庸」既「無特色」,那麼,她應可算是全身上下,由長相到身材,皆一無特色的平庸女孩。


但當她立起、步上講台、面對臺下,緩緩啟齒發言時,一室的目光忽似江河流向大海,滾滾奔流,全流向前台她所立處。


 


她聲音甜美,態度溫和中帶股勁力,吐出字句,粒粒皆像珍珠米粒般字正腔圓,娓娓道來,聽眾全一一如見若聞,感同身受。她那張原本黯然之臉,此時,亦似一點一點吹亮的燈火,瞬間光焰閃爍,引人注目。我曾讚歎:有人美在低頭,有人美在淺笑,此姝動人處,則在言說。


她是我高中同學,是我生命中首位展現說話魅力之人。她亦為我詮釋了什麼是「臺風」。很動人的一種風采,好生叫人羨慕。


 


六O年代,美國有一著名民權運動者,在街頭巷尾演說「種族平權運動」。他聲音冷靜,但充滿張力,一波波言語似交響樂曲,詞句與感情以一種銳勢層層疊上,推進人心。當他終於以最深厚嘶喊之音叫出:「我有一個夢!我有一個夢!」時,底下群眾全似顛若狂了,似被電擊般狂熱地回應:「阿門!阿門!」那個名叫馬丁路德.金恩的人,便以這篇著名演講,不只點亮一盞燈,更燒起一把火,襲捲群眾,帶起運動,改寫了美國歷史的一頁。


 


的確,一個人的談吐,小則可以表達性情心意,大則可以為人窺其言語志量。一言以定江山,是多少人的渴望,多少人的夢!


 


當然,大部份人如我,對講台、群眾,並沒有那麼大的企圖心。但在自己小小生活圈內,對身邊伴侶、朋友,甚至同事,也會渴望小小吐露:「我有一個夢!有一個想法!」我們多想藉適當地剖露與分享,在對方內心裡,也能定下小小一角的江山。


 


說話,在我們生活中是那樣地重要,重要到一言可以興邦,亦可以喪邦。人際關係存亡與否,全看一句話說得合宜不合宜。有一牧師曾語重心長地說到:「不管你曾花多少心思幫助一個人,但只要說錯一句話,你便可能永遠得罪了這個人!」


 


然而,孰能無過?那些在說話各層面中各佔翹楚,各領風騷之人,亦未見能永遠掌握話裡機鋒,永遠的不說錯話。


 


因此,談「說話」,永遠是一熱門話題。教導「說話藝術」的課,亦永遠為人們趨之若騖,覺得多少可學到多一點「竅門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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